求极致敢担当讲奉献勇作为
——记中方县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建华
记者杨玉捷通讯员滕文意
唐建华现任中方县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工作。从检二十年来,他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赤诚,甘于奉献、爱岗敬业,先后奋战在公诉、反贪工作第一线,凭着一股子“牛劲儿”,他审查办理的刑事犯罪案件破千件、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其中不少是大案要案、疑案难案,因为成绩突出,他多次获得省、市级表彰。
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此次专项行动责任大,压力重,但唐建华以一名老共产*员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责任感,勇挑重担,在他履行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扫黑办主任期间,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委、检察机关以及县委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安排,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他的调度实施下,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考评中位于前列;年“六清”行动中,该院率先完成第一批“清零”。
在专项斗争工作中,唐建华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对扫黑除恶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促检查,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深入基层、深入办案一线。
年11月,公安机关向该院移送了全县第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滕某等5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对此,唐建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联席研究讨论案情、出庭支持公诉,他一边主持刑事检察部门的日常工作,一边加班加点办理着案件,凭借着一名检察人的公正严谨、细致全面的办案精神,该案的5名被告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受到了法律严惩。而从该案受理到依法起诉却仅用了6天时间。
案件的成功办理,给该院所有检察官极大的鼓舞,也获得了上级领导的充分信任。几个月后,市检察院将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周某等18人涉黑案件(系怀化市侦办的第一起涉黑案件)交办该院办理。面对这起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的涉黑犯罪案件,唐建华作为分管院领导,他与承办人一起分析案情、勘察现场;主持调度提前介入案件讨论会,与县法院沟通协调,带领办案组向上级院汇报请示,参加检委会分析论证,最后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在经过二次补充侦查,6次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后,该案18名被告人被依法提前公诉。一审判决,周某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其他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紧抓案件办理的同时,唐建华还注重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分析总结部门干警在队伍建设、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等方面的不足,他指导该院扫黑办制定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协同补证的规定》、《中方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中方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该院扫黑除恶工作长期健康发展。
不仅如此,他还善于结合案件办理,参与到行业监管、基层治理等方面综合治理工作。在办理滕某等人涉恶案中,他通过办案发现了当地行*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随即向当地*委、*府制发了具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章建制、堵塞漏洞,获得了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完全采纳了建议并按期整改回复。专项斗争以来,他审查把关的10份检察建议书,均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他将自身工作与基层组织整治相结合,积极参与到全县基层*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坚决防止“村霸”等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专项斗争以来,他多次到乡镇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治4次;为村支两委干部法治宣传课2次,为铲除农村恶势力滋生土壤,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