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网讯年5月26日,洪江人民法院将剩余案款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胡某。至此一起拖延十七年未还款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圆满执结。
蒋某于年向胡某借款本金2万元,约定月息1分,未约定偿还期限。经胡某催收,蒋某多年来未偿还分文,且后来改换手机号码,从未主动联系债权人胡某。年,胡某将蒋某诉至法院,诉讼期间经传票传唤蒋某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年1月胡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当时未查询到蒋某的财产。年5月8日,胡某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此时该案本金及利息、逾期罚息累计已高达元。本院收案后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蒋某的银行账、支付宝等账户的财产,即将其账户冻结。蒋某得知后即主动联系本院,寻求最好解决方案。经沟通协调,胡某同意和解。后两人在街头相遇,双方相逢一笑,彼此释怀,胡某答应放弃利息及罚息5万余元,蒋某当场支付胡某2万元本金,承诺余款元尽快筹措交给法院。法院收到案款后及时支付给当事人胡某,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