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7月20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目前,我市已经完成第一批退养野生动物数据清点核实工作,对退养主体已落实补偿资金.62万元,补偿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按比例承担,13个县市区已经全额补偿到位。
日前,省*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提出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对依规退出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予以相应补偿。我市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市委市*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并派出4个工作组督导全市野生动物的退养补偿、处置、监管和维稳工作,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据悉,全市需要补偿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户,养殖存栏野生动物共计7种,分别是王锦蛇4.9万公斤、眼镜蛇3.7万公斤、水律蛇0.8万公斤、竹鼠14.7万公斤、豪猪头、果子狸只、鸿雁只。退养补偿后的野生动物按放归自然、转为他用和无害化处理三种方式进行处置。(记者向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