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6月对湖南省怀化市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年6月5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案2家当事人作出行*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附件: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1号-2号)
年7月2日
当事人之一湖南中民燃气有限公司被按年度销售额的3%处以罚款人民币.81余元,另一当事人怀化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其为第一个主动执法机构报告其与中民公司划分配送区域这一事实并提供重要证据,适用宽大制度而免于罚款。以下为两份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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