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地整理了一下,发现我曾为我的朋友们写过那么多。
时至今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离开了帝都——这个残酷的、不宜居的庞大城市。而我爱着他们,在醉酒时想念他们,他们曾经捂热了那样寒冷的我,而我也曾为他们献出过自己的一点火焰。
故人今在否?旧江山浑是新愁。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6-27小许
小许是我早年的朋友,他现在是一位理发师。
若干年前,我们轮滑社的几个人常常和学校的年轻花匠们玩在一起。大家年岁相当,都挺疯的,穿着直排轮满学校瞎蹿。
途中去跳自行车,成功了大家起个哄,算是喝彩。
若是不幸踩坏了人家的车,大家也起个哄,然后跑掉。
我记得那时路灯昏暗,长街四下无人,我们啸聚成群,是一些很嚣闹然而很寂寞的少年。
后来时光不再,众人离散,我也因滑直排轮摔伤(那么疯,似乎是必然吧),手术后成了一个被缝起来的人。
我跟小许长久都没有见过。
但好像古时的江湖人,我们可以多年不见,而再见时一样亲热。
今天,不期然地,我竟在理发店遇见了他。他什么时候换了工作,我也不知道。
小许有一双理发师的手,手指细长,手掌硬净,而其中,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几乎一样长,十分神奇。他长得很漂亮,侧面看,有点像狼。
很奇怪,作为理发师,他竟然对头发过敏,所以工作时必须中规中矩系着围裙。
白T恤卡其裤,十分平和,并不刻意弄得妖里妖气,那个样子反而讨喜,他的生意不错。
收工后我们去蛋糕坊吃红豆冰,还有机器猫热衷的那种铜锣烧。
他还教我骑摩托车。
下一回,如果我的小说里出现一个英俊的理发师,唔,不要怀疑,是小许。
-5-22巍和她的画
女子巍,深目长睫,似真人版芭比,笑起来极妩媚,与人交,不独有织补的端美,更有纵酒的豪情,亦是性格中激烈与静好俱在的人。
且养一匹灰猫,短圆面孔,好矜持的,不肯喵喵叫,来来去去只晃动一条曼妙的灰尾巴。
我如此长久地看着巍的画。
画中有黑丝袜,木马,格子布,玩偶,有振翅欲飞的大鸟,有猫。
而女子皆有嶙峋的锁骨,轻蔑的唇角,面孔上表情又安忍又忧愁。
怎么讲呢,我是外行我只能说巍的画是会叫人伤心的,不过好在这世上总还有些不忌惮于伤心的人。
它们反复讲述着同一个故事:女子有爱,至死方休,令她不能欢饮不能安眠,而她太年轻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不得已只能采取这种怪诞的方式——她占据她的爱人,以囚禁以对峙。
诚然巍画的是女子,却不肯着意脂粉,不肯一味示弱,反倒是将力量向内推进,要叫观者明心见性,窥见灵*。
她笔下的女子固然是美,但那种美却不惟是植物性的,更有动物性的强烈、饱满、骄傲与丰沛,她们纵有疾患亦隐忍在内,所以巍的画是复杂的,不是简单的。
而这些女子之所以打动我,乃是由于她们虽有“素手裂红衣”的决绝,但仍是真心温柔,呵,还有什么比得上旷野中的兽惊鸿一现的柔情呢?
其中一幅给我印象好深,画中女子赤裸身体,表情甜美诡秘,她的耳孔有绿树洞穿生长,黑猫优游其上,而树冠骤然开出大朵白花。
它荒诞却凝重,烂漫却黯然,是一个女人在爱中才会有的梦境。
《诗经·卫风》讲“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但有时我想,当女子在爱,她的心顺水而下,流徙三千里,她远离的将不仅是她的家人,甚至也远离自己。
声音隐退,光线也远遁,她以爱把万物隔绝,把岁月亦都隔绝,她在这寸草不生的幻境深爱一回,巍的画令我记起每一个女子宿命中都有一场憔悴。
就是今夏,有一夜月明如雪,我与巍曾在小酒馆共饮。
印象中没有哪一次饮酒像上回那样快乐,两个人真正连一点心事也没有,满腔满怀只有劫后余生的安静。
我记得喝了酒巍就很爱笑,从那些笑容中谁也看不出被爱侵蚀过的痕迹,因有些伤口原是向内杀伤,无关皮相的。
我知道只有在午夜,长梦中惊醒,意志最为松懈的时分,我们才肯承认,原来我们的渴望并不比无望要少,而终于有一天我们失去的比得到的要多。
呵,人间万事消磨尽,岂有豪情似旧时。
不过好在女子有画,于是深爱或是伤害或是失去,都有斑驳为记。
时光不再,隐忍甚至已不觉在隐忍,如此已是至恸。
而巍是女巫决然提笔,无爱不欢,是为女画。
-01-14UKnowWho
怎么还不下雪,明明已经这么冷。
记得吗有一年圣诞夜吧,你来找我,我们站在雪地里喝酒,我赤脚穿双人字拖,而你吸了一支烟。
后来这一幕被我写进小说,因为它是当我们还年轻做过的事,而且它很美好。
还有,因为我知道,这样的事,一旦时过境迁,就不可能重来了。你看,果然。
但一切仍像你知道的,我还是没能成为好酒徒,因总是太想醉。
前几夜都醉醺醺,乱梦无数。
当然,我梦到了从前的某某,走来我面前殷殷问,“你现在快不快乐,你快不快乐?”
是太尖锐的问题了你知道,以至于明知是梦我都无法应对,只懂呆呆望住他。
他穿件灰夹克那么灰,整个人好老旧,后来我就醒了。——始终也没有回答他。
那天很夜了我都还在学院,困在电脑前发一封令人抓狂的电子邮件。
远远地我听见导师锁了他的办公室,从我门外轻轻走过,并且哼着歌。
我听见他“啪啪”关了走廊灯,也没有出去打声招呼,因为我怕他即使黑暗也可辨认出我沉溺酒精的小肿脸。
我浮肿着一张脸但仍然爱这个世界,虽然它如此无望,并且不晓得怎样使自己免于沉沦。
然而快乐,我们总倾向于将它理解得过分严重,你知道这么多年我们都被列夫·托尔斯泰骗了(倘他不是长着一部雪白的大胡子我就要恨他)——幸福的家庭彼此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其实呢,快乐是,快乐的方式不止一种。
现在博客的背景音乐是LeonardCohen,“BoogieStreet”。
我索性写下来在这里,免人纷纷留言来问,好似我的博客蒙人垂询不过仗着几首老男人的歌。
当然,懂得欣赏这支歌的人都是好的,我相信他们会得在沉闷的冬夜把音量旋高半分来听它。
你听那句“Itisinlovethatwearemade,inlovewedisappear”,简直是诗,如果不是情书的话。
你说呢,人为什么要恋爱,为什么要怂恿着自己与一个原本不相干的人慢慢熟悉并且发生感情及性的关系?因为爱?因为寂寞?绝大多数时候是因为寂寞。
是不是,你也以为假使把自己变得迂回复杂,就可以令人们花更多的时间精力和心思,结果他们往往无心恋战,弃城而去。
呵,你真真是高估了自己,也高估了他们了。
张爱玲早说过,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她的灵*美丽而被爱的。
你还说起了婚姻。
诚然,它是一个无聊的制度,也如我们通常所议论的那样是爱情的坟墓,如果有爱情。
但倘使没有婚姻,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而你知道,爱情,它时时都有暴尸荒野的危险。
似这般明目张胆地回应情感话题总让我觉得自己好像连岳,当然,我比他长得好看,没他那么老,而且现在也不戴眼镜。
我越来越少回应你,因渐渐不晓得该同你说什么。
说也于事无补——等待别人来给我们启发来替我们做决定的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生活无比真实,而你而我已经无法黑白分明地存活于灰色。
所有我能做的不过是在西元两千零八年的一月,纵越北平之冬,丢给你一个飞吻,你要接住。
-3-16文那:十二个寂寞的夏
有一天夜里,我梦到了文那。
她正在一列望不到尽头的墙上信手涂鸦。
听见我来,她回头望一望,黑眼睛亮如星芒,兴高采烈地,她说,改天咱们一起玩儿吧,然后转过脸去继续画她的画。
真的,是太分明的梦境了,那天她画大片葵花浩如烟海,灼灼之金,烧上我眉目,纵是梦中一见,也令我深深眩惑。
该怎么说呢,关于文那。她就像是一个夏天。
她就像夏天一样丰沛,浓郁,葱茏,并且直接,乃至暴烈,但是,请一定要注意这个但是,她的画有所不同。
她的画,有静气。
那就像是炎夏的午后,当你从长午睡中醒转,翻一个身,躺在竹席上听林间的蝉噪——嘶哑的,空旷的,长久的——而四周又热又静,偶尔有风,这时你觉得,永恒也不过如此了,寂寞也不过如此了。这是文那的画。
我跟文那认识很多年。
印象中她总是背超级大的包,那些包大到即使有一天她从里面扯出一株盆栽或者牵出一头粉红象来我也不会感到诧异。
由于大多时候我都是一个沉默的闷人,所以有她在我就十分放心,因为总是她向我喋喋得比较多。
也一道吸烟,但文那吸烟纯属玩票。
就好像她总是拼命叫嚣“吃酒吃酒”,接着疯狂地从冰箱里扒出各色小菜,豪放地拉开罐装燕京,然后呢,然后喝两口她就晕了。
呵,这是文那。
但是有一年,暮春,在后海福库,文那把她的画册给我看。
画中小脸人茕茕孓立,掩面而哭。
爱如荒烟蔓草,攀爬上她细小的心脏,而她就要被这芜杂、繁复、窒息而不可得的爱情吞噬掉了。
那一天北京起着沙暴,落地窗外风尘滚滚,我缓缓翻阅画册,只觉心火明明灭灭。
一时间纸的纹理、气息、材质和声响,都变得无比迫近,无比鲜明。
外头夜行车灯柱明晃晃地照过来,将文那的影子映上这家饭馆的灰墙壁,我记得是在那一瞬间,我潸然泪下。
每一个曾经深爱的人,都会明白这些画。
女子之画,原亦不是理解得来,却是要自家体贴出来的。
自去岁深秋,她画风陡然一变,专捡神*妖兽为题材,下笔竟是隐约透着点魔意了。
它们暴戾,粗豪,蓬勃,并且无法无天,那股子疯癫劲儿我真是喜欢得不得了。
那就像是哪吒踩着风火轮,混天绫在背后鼓荡如翼,她抖出三头六臂,凛然有八面威风,要见祖杀祖,逢佛杀佛。
奇怪的是,每每我第二遍再看这些画,却又像是看到了虔敬,定力,还有步步生莲花的禅性跟温柔。
于是我想,文那大概仍然是我所熟识的那个好胃口的漂亮妞儿,无辣不欢,是地道的寻欢之徒,笑起来咧着一张小方口,牙齿很白。
她是我生命中的惊蛰之日,就像初雷,并且有风。
而夏天,你知道,夏天就要来了。
-4-2小令
小令,苏小小的小,令狐冲的令。
台北女子,文青与欧巴与女王与苦力纠结体,写作者,策展人,三匹靓猫的主子(也许奴隶?),雷光夏粉丝,殿堂级影迷,人字拖爱好者,一切美好事物的追捧者,嗜爱者,嗜黑者,嗜杀者。
举手投足有巫气,心中有兽。
呵,我从不认为这是件丢脸的事——我喜欢小令比小令喜欢我要早一点点。
好几年前的事了。
有一天我去某某家,见沙发里蜷着一个女孩子,头发又长又鬈,倾下来掩住半张脸,跟着飞流直下几要垂落地上。
伊正熟睡,以一种天塌下来老娘也要睡饱这一觉再说的态度,悍然睡着。那样子实在很像个吉普赛人。
我隔着门上不甚清洁的玻璃看了一阵,随即蹑足走开。
是那时候吧,我跟自己说,到底是要同这个人做到朋友才算数,不管她是谁,不管她过去将来何住何往。
之后的事实证明,我对小令的一见钟情,真不算是错爱了。
伊最可贵的一点乃在于,固然伊是个物质女郎,却万万不以物质为囿。
假使你见她在叙述中忽而双目灼灼眉舞唇动简直振翅欲飞,那么,绝对地,她不是在讲LV的包包或是CHANEL今季的雪纺裙,而势必是,在讲起某个午后天台上她曾目睹曾身受的一场露天舞,在那场舞中她曾见过巫形,受过巫惑,起过巫念乃至信任她所经历的那三*六魄俱生光辉的时刻有一个名字叫做magic。
真的,你想想这是什么年月,还有人会为一支舞而快乐。
伊小小只,面孔只得巴掌那么大,却偏要挎住个硕大无朋的包包四面八方地走,手里并且还拎着她的笔记本电脑名唤小绿。
人是极之牙尖嘴利的,以至每见她施展我都会想,那些被她数落的人真不如死了的好,让这等*舌命中,我不算是太悲悯的人了都要替他们痛。
然而是须得有一技傍身的,不然怎么跑江湖。
呵,江湖风波恶,却也还遵循着“无恩怨不出豪杰”的老好道理。
于是乎这些年过去“小令”渐成京城文艺圈内一个符码,代表着她自海峡那边带来的小剧场话剧,并且在更贴切的程度上,意味着这些话剧乖张、精巧、慧黠而且锐利的气质。
自问我对小令的感情里兴许还有些敬重在——她是生生把自己做成一条桥了。
桥东桥西好杨柳,人来人去唱歌行,很嚣闹的,这是小令。
曲终过尽松陵渡,回首烟波十四桥,很清寂的,也是小令。
今岁三月某日,天暖得不像话。
在烤鱼馆见她,穿罗马式样黑裙,及膝的靴,胸前挂*铜链坠好似秦时明月一枚。
不出所料仍是携了大包,肩挑手扛物件不知几多。
却仍然,混乱中不忘从行囊内刨出伦纳德·科恩电影碟片给我,直令我肺腑大热。
是,电影,小令与我生活里不可或缺的恩物,就像风。
你知道生命中没有风人也依然能够活下去,但会活得比较没有乐趣。
而有小令在我总是很放心,因知道看过了好电影要跑去跟谁嚼舌。
好比说我们一样迷恋《三亿日圆极盗初恋》中宫崎葵幼兽般天真警觉的神气,也一样会为她被爱人轻拍脑袋的瞬间感到心旌摇荡。
又好比说同样一部《色·戒》,她在台北而我在北平,我知道影院不同但会一样静暗,而我们也必定一样会为人力三轮车上似笑非笑的王佳芝感到心痛难当。
然而她,总是要比我来得尽情一些——看罢了《色·戒》我顶多问别人讨支烟来吸,而她,是真的会哀哀哭倒在前排椅背上。
回来信手翻旧年的张爱玲散文,恰蹦出来一句张爱引别人的诗,“你尽有苍绿”。
心中便十分小人地想,这句不妨窃来用用。
因我想起当时饭桌上小令闪着妩媚细眼睛,睫毛兀自翻飞如蝶,不忌嗔痴不避怨憎地讲她的不痛快,到紧要处拍桌子佯怒的泼辣模样,真不由得要失笑——这个人,呵,这个人她尽有清脆。
生日快乐,小令。
-7-2AVA
午间歪在床角吸烟,门窗对开,穿堂而过有爽然的风。
心中只是茫然一片,伸手探去床头取烟缸,抓了个空,才想起来已经用旧报纸包好装了箱,——又要搬家了。
这些年在帝都,其实也真好概括,无非是在装箱跟拆封之间过着日子。
偏又是个多事的人,一出戏的场幕表一枚电影券的票根也收着,不知想要证明什么。
当然还有书,还有衫,不过,呵,身外物这样多,也不见得有多快乐。
所以大抵人之所需,凡与快乐这样严重的字眼相关,未必是向外求来的。
吸完了烟仍要来应付这一室的兵荒马乱,十分无奈而且无措。
正坐在凳上发呆,恰某某召唤往雍和宫吃下午茶去。
哗,好一条救命稻草,赶紧抓牢它,自有豉汁凤爪与鲜虾烧麦替我顶住绝望。
之后与她在国子监绿树亭亭如盖的长街上走一走,内心终于静下来软下来,又可以反身出去面对红尘声色烦嚣世事了。
有时我也晓得自己运气实则并不算太坏,基本上我的闺蜜都是仙丹一般的人物,见一面能包治我百病。
病症包括憔悴、郁结、崩溃、急痛攻心以及无端端的暴戾之气。
昨日还有一位公然将我列入“想要看着伊变老TOP10”的名单,简直弄得我必须好好活着,风生水起地老给她看了。
也有平地一声雷从香港替我带一套林夕回来的,单单为听我见到礼物时的尖叫声,你说这有多变态。
人生世上,原为历劫来的,三灾五痛都好正常,但怎么可以没有几枚丹药收在锦囊当中,温柔地,醍醐灌顶地,以备不时之需?
-7-16陌生的少年
凤凰归来,从怀化回成都,动手晚了,只买得一张站票。
这即是说,要在污浊的硬座过道站足一夜十三小时行程,饶是我一向自命剽悍,到此也只能小小腿软一番。
火车开动时我恰在车厢内站定了,靠在椅背上静静流一阵汗。
这时面前坐着一人抬起头来,黑眼睛望住我,耳机递过来,低声问,听不听?
是个少年,寸头,黑皮肤,眉目十分桀骜。
呵,假使是在西单,我便要疑心他打算卖一张打口碟给我。当然了,在湘西没有这样的问题。
他听的歌不算太特别,多是些RAP,节奏十分快活。
长沙人,往重庆亲戚家度假,问他是哪间大学的,他只笑笑说刚毕业。
后来终于把一张证件拿给我看,果然是刚毕业——一个月前参加的高考。
哗,真年轻得叫人毛骨悚然。
过不久他便起身让我坐,自己跑去隔邻跟陌生人挤。
夜里我若是从断续的睡眠中醒转来,他必会拉一拉我的发辫,提示他的存在,聊上几句。
车到重庆北站已是凌晨四点,整车人东倒西歪以各种匪夷所思的姿势在睡。
我恰醒了,正雾头雾脑坐在那里,转脸见这少年背起包要走,就向他道再见。
他却只咧嘴笑一笑,伸手过来拍拍我脑门,像对小狗。什么,全然不当我是一个成熟的女人吗?
走去站台上他才朝我挥手,隔着车窗、光暗和夜色,懵懂间我记得他沉实的肩长长的腿,牙齿白得发亮,简直像广告。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有时可以快意到这个地步,真是人在江湖的乐趣。
彼此间没有要求,并且关系只在乎此时此刻,十分洒然,就像星辰和星辰,就像风和风。
在我的经验里,与充斥着自命不凡小市民、高胆固醇公务员和面无人色小白领的机场相比,火车硬座席更能见证我们这个国家民间的力与美
——
一路从长沙站回成都的民工大哥,买来酒和鸭掌,吃完了便将扁担打横架在两边椅上坐下,高高兴兴与我们玩牌。
还有独力带着三件行李和一个幼儿的少妇,后颈窝全是汗,但她真是英勇,并且她有非常美丽的眼睛和胸脯。
而她的女儿不过一岁,穿红肚兜和小布鞋,额头高高隆起,嘟着小元宝嘴,似人参娃娃从年画上跑下来。
是,在这里要穿平底鞋,小心扒手,忍受浑噩的空气,并且被动接受与陌生人的肢体接触,但这些并不妨碍我觉得释然、坦荡、平和跟亲近。
因为这是更具生命力的所在,是尚未被妖魔化的红尘俗世,是我们注定要在其中生老病死喜怒哀乐往来聚散的,人间。
-3-11巍
惊蛰过后,果然天就暖和起来,棉拖鞋渐渐穿不住,寻了双旧夏的人字拖来赤脚趿了才觉干爽。
午间伏在窗台吸一根烟,也不用再以披肩裹身。这样就觉得很好,虽然今春,还没有置过衫呢。
不久前有一天,阳光竟恍然有夏之奢华,霍然亮如白刃。
我恰在一个朋友家,贪恋日色,阳台上霸着沙发,跟她聊了半个下午。
说起她的创作,她非常坚持内在自我的本来面目,几乎没有涉世心,是很难被打磨掉锋芒的那种创作者。
她的这个态度我很喜欢
——
人生业已多艰,处处是命题跟禁锢,这一点我们是早就认了的。
创作是仅有的逃亡之所,隐遁之所,休憩之所,倘在这里都不能够坚持绝对的自性,那么寻遍红尘万丈,也都不会再有了。
她的画我一向都很激赏。罕见的枯萎感。
人是很年轻(而且美丽)不错,更让人惊奇她何来这么多断裂跟截然。
但她对她的天分很是放任自流,并不营谋。
这阵子少见她有大的作品,我是始终静静在等。
反正才华这个东西,总是在那里,攒到一定程度,毕竟要找个出口的。不必急,也急不来。
聊天时,她团身蜷在凳上,跟我对坐吸烟。她常年吸着那款红双喜。
长发垂下来掩住半列面孔,她一面说话,一面逐根发丝拣起来看,见有分叉的就用牙细细咬掉。——简直不像文明人。
我看得很惊动,她自己却不觉,只是一派天然。
慢慢人来得多了她便叼根烟下厨炒菜,散着发,站在灶前,不像在做饭却像在落蛊,呵,巫气真是重。
这阵子每每看书看得累了,我便读一读抄在笔记簿上的《侠客行》跟《白马篇》。
《白马篇》写一个浪荡侠客,少年时斗鸡走犬,放浪不羁,后来上战场杀敌,功勋累累。
这都不算什么,倒是他最后“归来使酒气,不肯拜萧曹,羞入原宪室,荒径隐蓬蒿”这一出深得我心。
好比我曾跟人宣布,我不喜欢希区柯克,却也真不是在故作惊人之语。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太在意自己的聪明。
这是态度问题。态度决定一切。
-05-21老蒋
小满作为一个节气,听上去总是那么的谦逊。
以至于我对它印象非常好,打算以之命名我新买的数码相机。
虽然我的兄弟蒋某曾建议我管那相机叫屁股,因为——他说——不如用屁股面对世界试试看。
我笑得打跌,当即应允,不过那到底也只能当个昵称用用,否则我大概没法儿把它介绍给我的父母。
事实上,如果没有我的兄弟蒋某的陪同,我从来不敢贸然去中关村购买数码产品,因为那里,动物凶猛。
具体来讲就是,他负责跟卖东西的人打交道,用各种缩略语和行话进行交流,我在一旁听得头顶起雾,不耐烦,左脚换右脚,然后终于到一家店铺他会示意我,可以买,我就很豪迈地掏出一把钱来,拿货,闪人。
多亏有了他媒介性质的存在,谢天谢地我可以不必参与整个过程。
我一向崇拜蒋某,因为他是一个社会化得很彻底的人类。
全面的社会化对某些人而言很是痛楚不易,但于他却像是某种天分。
我的推断是,在他身上,大概杂质的成分天生就比较多。
对此他表示愤慨,“其实我很纯粹的”,他说,而我总是当成笑话来听。
但是他也会闹脾气,怨恨我没有把他写进我的小说。
并且威胁说《八荒》他会买两本,一本拿来扔,另外一本还是拿来扔。
我想这样的销量我的编辑或者会很高兴,也就没有试图劝阻他。
今天我花五百字来写蒋某,并没有别的原因,完全是为了安抚他,好让他继续开开心心地当我的数码守护神。
这阵子宅着写写写,《流离火》大概还有三万字可以收梢。
书写是很辛苦的当然,不过老呻吟辛苦也没意思,弄得自己好像多伟大似的,而且,反正都得自己扛着。
再说,快乐的时候也很快乐呀。
好比说在初夏的清晨,玫瑰茶刚刚泡开,味道还有点生,水是烫的,尖着嘴啜一口,想着手里有整整一天的时间,岁月长,衣裳薄,做的又是自己喜欢的事。
写不动的时候会搁笔几天,看学术材料,把故事情节交给潜意识去处理,效果很好,唯一的副作用是,会做很伤心的梦。
今日小满,入夏越来越深,傍晚的时候却下了雨。
导师丢课题过来,本来打算一偏头躲开的。
结果启动会上才晓得子课题都已明确落实到人,伸头缩头都是一刀,我悲愤莫名,但只能认了,路是自己挑的。
回来听了一张碟,你在红楼我在西游,一整晚反反复复地听它。
我得轻轻地摇一下滚,不然我就得冲到大马路上去找个人来打。
真的我很想用屁股面对这个世界,但是最终我的相机名叫小满。
-12-21哈哈哈哈我不能说她是谁
我有一个闺蜜,在年12月21日(传说中的世界末日)来临之前,跑去超市囤了三包饼干。
我听了简直绝倒,笑她双重的不成器——首先,竟然跑去囤饼干;其次,竟然只囤了三包。
-04-07老丁和老蒋
帝都之春来得也太晚。
清明过后寒意尤浓,当真是“欲减罗衣寒未去”。
花倒是开了一些,但疏疏落落,也不大成气候。
倒是校园里那株白玉兰开得正好,千朵万朵,皓然一树,简直如玉。
那天中午吃了饭,走去探过它一回,花气袭人而来,妙极。每年此刻,是我跟这树花的一期一会。
探花如赴约。
意国回来一直忙得脚朝天,饶是这样,还是去给北航的学生们做了个讲座。
受人之托,务必忠人之事,是基本的信义,再忙也得扛。
孩子们很好,灵气十足。听到有兴趣的内容,眼珠跟着你转,这里那里的,很好玩。
有一个女孩子坐窗边,懒洋洋的,问她那角度太偏会否看不到屏幕,她却说,坐这里好晒太阳。
太可爱了,俨然是个第欧根尼。
课后有几个孩子跑来微博上跟我互动,说“老师今天辛苦了,好好休息嗓子”。真令人心头一热。
谁说九零后不懂得体贴人?他们不过是在自己的世界里蜷缩得更深。
嗓子本就疼,俩钟头不间断讲下来,简直要吐血。
今时今日,人类科技已能勘探火星土星,已能将空间定义到十二维,何等高明;然则传道授业仍凭教书匠一条肉嗓,又是何等原始。
一堂课都是肉身相拼、心血交付,由是更知师道之艰、之可敬。
我为自己不曾辜负每一位良师的课而深感幸运。
不过,当年逃的那些高等数学课,似又不在此列,哈哈哈。
昨夜跟老蒋还有老丁他们一聚,把从意大利带回来的红酒开了来喝。
酒是年份的BrunellodiMontalcino,滋味很好,轻淡中见幽雅,不枉我千里迢迢带它回来,冒着行李箱几要挤爆的风险。
借着酒劲大家读诗。老丁念了一首兰波,“你的手指在鼓上一敲,乐声纷纷散开”,《致一种理性》。
老丁这个人,呵呵。
我第一次见他,是刚刚在老蒋家洗了澡,出来就看见他跟吴虹飞并排坐在沙发上,一个大块头。
于是我湿着头发,一边抽烟一边听他俩给吴虹飞录歌儿,那首歌的名字叫“小龙房间里的鱼”。
那时我抽烟抽很凶,一屋子都是淡蓝的烟气。所以直到现在听到阿飞这首歌,仍觉它是蓝色的。
后来也不知如何,跟老丁竟成为朋友。恰所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些年来,无所事事的*昏与夜,我跟他一道消磨过不少——喝酒,吃肉,聊天,大至宇宙,小至蝼蚁。
他还听过我失控大哭,那么聪明一个人却也只会在电话里很慌张地说,“那怎么办呢?那怎么办呢?我去陪着你吧。”
老丁也写歌,自弹自唱,风格阴郁,注定不会流行,但那时的我以颓废为己任却很喜欢。
每次见面,他都会抱我一下。他比我高许多,抱的时候需要微微弓着背。
我的生命里有老丁,仿佛春之有风,没有也不会死,但最好是有,否则会很无趣。
对了,老丁最近勤于健身,瘦很多,为此当浮一大白。
每一个胖子都是潜力股,颠扑不破,是真理。
十年前的非典期间,我写了一个话剧,讲生死,讲爱欲。
主题很沉重,又是在那样恐怖的氛围下写就,而我当时21岁,仗着读的书比同龄人杂一些,便也沧桑自诩,其实白纸一张。
所以剧本写出来当然很扯淡,全拼贴,无深度,纯粹的后现代。
老蒋是导演,跟我意见不合,当着全体演员吵一架。
晚上他给我发短信,说,“今天对不起,放了花在某长椅上,想着去收。”我走去一看,白百合。
文艺得可耻,却也是我跟他伟大友谊的开端。
昨晚老蒋说,如果今年禽流感真闹起来,咱们就复排这话剧。
我觉这提议很好,虽则戏固然是烂的。但又何必深究?与青春有关的一切,全都有光。
事情可以换个角度来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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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曾被青春捕获,成为它的载体,日复一日地被它吞噬。
它就像是一种幼兽,无法无天,予取予夺,要你饲之以痛、以血、以眼泪、以歌哭、以心之焚毁、以形骸之流离。
之后它长成,便离开你,快得像豹,虚无得像影子。
青春一物,繁艳为表,内里尽是残酷。
然而,在我三十出头的所有微醺时刻,始终是,并将永远是,此物最相思。
-06-CLUB无尽夏
两个月前,清明时节,Club曾于西湖畔啸聚。
五人俱在,天南海北奔赴,这样功德圆满的一聚,自熊宝南下深圳定居后,已经许多年没有过。
我与她们四人,识于无形无状的二十出头,念着书,瞎谈恋爱,全然不计未来地活着。
因而也就理所当然地泡在一起看过很多场演出,喝过很多回酒,搓过很多次麻,又且捎带着吐露过无数心事。
并没觉得多么沧海桑田转眼也就三十多,五个人里有的成了孩子妈,有的仍是老少女,难得聚首,各自偏安一隅,经营如狗的生涯。
所以这一聚,简直似偷欢。
然而也是这一聚的席间,才知道就连ice也要离开帝都定居杭州了。
我想起跟ice的相遇:百无聊赖的毛概课堂,她把耳机递过来,“喏,你听听这首歌”,依稀记得那是一首*耀明。是这样开始爱上了粤语歌。
*耀明有一首《忽尔今夏》,明亮的、昂扬的、少年般的声线热烈唱着“那是某年通宵达旦一个炎夏,如此过去”。
原来不止那一个炎夏,所有的日子,都是如此过去,都将如此过去。
但在记忆彼端,也依然恍如昨日,不能更清晰了。
还有前几个礼拜在蓝色港湾见了ava,方知,她也要结束十余年的北漂生涯回到南方。
吃饭的时候她抱着象宝合影,象宝很喜欢她,一直对她笑。
这么投缘的两只,下回再见面,小姑娘应该听得懂大姑娘千山独往的旅行了吧。
于是那一夜我扳着指头算一算,这些年里离开帝都的朋友,两只手竟已数不过来。啧啧,真令人惊。
而如果不是因为离散而回顾,我很难意识到中间那么多年就这样过去了。
思极泫然,心脏陡然揪紧,我是在那一夜真真切切感到自己的“老”。
老与不老,一念之差。
彼时彼刻,于我,这个念头动了,仿佛*昏来袭。
我与她们,曾彼此携手,以肉身、心血和时间供养那头名为“青春”的巨兽。
亦曾相互拉拔,一道泅渡过望之无尽、劫波不休的青春汪洋,在半明半暗的浪潮之巅,见过对方诚惶诚恐却又没心没肺的青春造像。
当然后来我也认识新的朋友,但那是不一样的。
新的朋友,只见到你过去生活的废墟和遗迹,就像是游客见过罗马城的阴影。
而青春昂扬的当下遇见的朋友,她们见过罗马。不,比这更甚——她们本身就是罗马的一部分。
她们参与罗马城的筑起,屏息见证过斗兽场里人与兽的对决,还有那些夕阳照耀在万神殿穹顶的辉煌时刻。
可是离散的关头终于还是到了。不是轰然作响,而是步步为营。
关于我们注定败北的一生,其实我们知道多少?
近几周,我上下班时的地铁读物是《斯通纳》。
这部小说关于某个大学教员平平无奇的一生,关于必败的人生本质,关于我们必将被唤起又必将被磨蚀殆尽的生命激情,也关于所有与虚无抗争的可能与尝试,以及此种抗争的绝对尊严。
因其切肤,因其无法腾空而起的滞重,这部个人史实在很适合在地铁的轰鸣、轻轻晃动的车厢以及人群微酸的汗味里来读。
它几乎就是生活巨大的虚无感在文学上投下的影子。无从否认,无从规避。
不那么严格来讲,《斯通纳》有点像是美国版的《围城》,主角都是知识分子和他的象牙塔,也都以世界大战作为它们天际线上远远滚过的雷声。
当然,威廉·斯通纳比方鸿渐老实太多也无趣太多了,但他的笨拙和拧巴真动人。
烈日灼人的午后,我在学校花园的长椅上读完了它。
突如其来的感伤令我无法动弹。于是我关掉了Kindle,静静听着头顶初夏的风卷起白桦树梢银绿叶片如同海潮,呼啸而来,呜咽而去。
然后我才发现隔邻的长椅上坐着一对老夫妻,斯斯文文的,应该都是师大的退休教师,絮絮聊着血压啦过去的同事啦之类的话题,我想,他们有没有度过斯通纳那样波澜不惊却也不失暗潮涌动的一生呢?
无论从事何种职业,人永远不可以失掉内在的激情,十八岁不可以,八十岁也不可以。
前日在学校泳池,听到旁边一个女生对她的同伴说,“他严肃起来的时候,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小,不知多好玩。”应该是在讨论心仪的男生吧。
我摘掉有点起雾的泳镜,只是为了更清楚地看一看她们。扭头看时,果然,是两张无比光洁的青春脸。
肯于这样爱悦地谈及一个人,注定是年少时的事。
而终于有一天,她们将不再谈论爱情。
Ice向来风雅,近年精研花道,说正在侍弄一种绣球花,叫做无尽夏。
我喜欢这个名字。
EndlessSummer。那些与昔日旧友共度的青春,每每忆及,又何尝不是一场无休无止、想入非非的长夏?
象宝宝和周一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