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湖南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完善金融体系奖励*策资金拟奖励对象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36号)有关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财*厅对年度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完善金融体系奖励*策资金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3月1日至3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财*厅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传真)
邮箱:hnjrbzhc
/(传真)
邮箱:hnczj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