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百威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啤路9号。法定代表人:王仁荣,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宏,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徐进,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峰,该局审查员。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百威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啤酒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京行终号行*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以()最高法行申号行*裁定,提审本案。提审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查明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查明如下事实:第号“哈尔滨小麦王”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由哈尔滨啤酒公司于年4月18日向原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筒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姜汁啤酒、麦芽啤酒、制啤酒用麦芽汁、制啤酒用蛇麻子汁、麦芽汁(发酵后成啤酒)商品上。年2月10日,商标局发出《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是诉争商标中的“哈尔滨”为县级以上行*区划名称,且诉争商标并未形成其他强于地名的含义,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之情形,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哈尔滨啤酒公司不服该决定,向原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为证明“哈尔滨”及“哈尔滨小麦王”商标的使用情况,哈尔滨啤酒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在第32类啤酒等商品上注册的多件“哈尔滨”及包含“哈尔滨”字样的商标的注册信息。其中注册时间最早的是年10月31日核准注册第号“哈尔滨及图”商标,另包括年8月14日核准注册的第号“哈尔滨”商标、年11月28日核准注册的第号“HARBINBEER哈尔滨啤酒及图”商标、年3月21日核准注册的第号“HARBINBEER哈尔滨啤酒及图”商标等。2、第号“哈尔滨及图”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汇总表及13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该证据显示,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曾许可吉林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哈尔滨(大庆晓雪)有限公司、哈尔滨(锦州)有限公司等使用“哈尔滨及图”商标。3、“哈尔滨”啤酒产品曾获得的荣誉证书。包括年“哈尔滨”牌啤酒荣获全国食品行业名牌产品证书,年、年哈尔滨牌系列啤酒荣获黑龙江知名品牌产品称号,年哈尔滨啤酒被确定为黑龙江省重点保护产品,年哈尔滨牌啤酒荣获中国啤酒著名创新产品称号,年哈尔滨牌啤酒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等。4、海之信厚德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哈尔滨啤酒公司-年哈尔滨牌啤酒销售收入审计报告(含广告费用)。该份报告显示,哈尔滨牌啤酒的销售收入为.1元,市场推广费用为.36元。5、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信息站发布的-年《全国啤酒信息》,其中显示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的啤酒产量为全国前10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全国酿酒行业信息》,显示哈尔滨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在年全国啤酒行业销售额、产量、利税总额最大企业排行榜中均在全国前10位。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统计信息中心发布的《年全国啤酒产量20万KL以上企业》,显示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位列第六。6、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于年10月15日出具的“哈尔滨”啤酒-年产销量、销售收入指标及排名情况的书面证明,显示此八年间哈尔滨啤酒的产量及销售额均位于全国前十位。7、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就“哈尔滨”啤酒品牌推广与哈尔滨天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圣吉伟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扬罗必凯(北京)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安索帕(上海)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于-年签订的广告推广合同,推广方式包括电视媒体推广、广播媒体推广、平面媒体推广、电梯媒体广告、高级商务楼宇液晶电视广告等。8、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就其品牌与上海声色广告有限公司、杭州佑嘉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利隆路演展示有限公司、上海历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的活动策划服务合同,活动地点包括长沙、成都、富阳等地。9、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