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掌握教师的师德师风状况,及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现将我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的十四条禁令告知各位家长: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中央权威、违背*的路线方针*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不服从正当的教育教学安排,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5.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8.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9.在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10.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11.在职教职工酒驾、醉驾、涉*、涉*、涉黑、*博等违法行为。
12.在职教职工上班期间饮酒、炒股、看电影、玩游戏,上课时擅离岗位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1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公开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并按名次排座位等方式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14.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委书记:*河
纪委书记:文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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