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辰溪县森林公安局原局长瞿显长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利息问题。年至年9月,瞿显长在担任辰溪县综治办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期间,多次向从事建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建设的“包工头”胡某出借资金,收取月息3分的利息,共计获利20余万元。瞿显长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5月,瞿显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怀化市总工会原四级调研员陈方海违规借贷谋利问题。年,陈方海担任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以4分月息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万元,至年,陈方海已获本息76.4万元和价值86万余元住房两套。陈方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6月,陈方海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3、怀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原支队长罗展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年至年,罗展文在担任辰溪县公安局政委、怀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辰溪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等职务期间,破坏营商环境,为他人在酒吧经营、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万元。罗展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年10月,罗展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股干部杨碧玉收受索要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年至年期间,杨碧玉多次向其管理服务的商户收受、索要香烟等物品予以出售获利。年12月,杨碧玉利用工作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烟酒店老板现金数千元、索要物品。此前,杨碧玉还因多次收受、索要群众钱物,两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且受处分后仍我行我素、违法乱纪,严重败坏党员干部形象。年6月,杨碧玉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案例,有的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或市场主体放贷收息,有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营商环境。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做到坚守底线、不逾红线。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把深化纪律作风整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清风行动”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三高四新”战略、助力怀化国际陆港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力推动怀化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推进“清风行动”,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部门、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对贯彻落实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政令不通、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搞官商勾结、利益勾联、插手干预、吃拿卡要等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来源丨怀化市纪委监委